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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招生
(32所科技校院.總招生名額1982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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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章下載: 簡章自100年12月15日提供免費下載,請至101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招生官網下載。網址:http://star.jctv.ntut.edu.tw/「點選【簡章查詢與下載】」 |
一、招生宗旨
為縮減城鄉差距,落實高職社區化並引導高職教學正常化,101學年度一共有32所科技校院經教育部核定,共提供1,982個招生名額辦理「10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」,期使每一所高職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,皆有就讀優質科技校院之機會,進而培育未來之社會中堅。
二、推薦報名資格
(一) 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,得向原就讀學校申請推薦:
- 各高級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:所稱「高級職業學校」,係包括公私立高職、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及經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高中課程學校。綜合高中之學生,截至畢業前一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(含)學分以上者,始得參加本推薦甄選入學招生。
- 在校學業成績(採計至畢業前一學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)排名在科(組)或學程前20%以內。
- 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。
- 各校所推薦之學生僅得擇一推薦報名參加「科技校院繁星計畫」或「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」,亦即同一位學生不得兩邊都參加,違者將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。
(二) 各校可推薦人數:各高級職業學校至多可推薦8名學生。
三、招生學校、系別及名額
樹德科技大學
10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招生名額
系別
| 招生群類別 | 國英數比序 | 名額 |
行銷管理系 | 商管群 | 國>英>數 | 5 |
運籌管理系 | 商管群 | 英>國>數 | 5 |
休閒事業管理系 | 商管群 | 英>國>數 | 5 |
企業管理系 | 商管群 | 國>英>數 | 5 |
金融系 | 商管群 | 國>數>英 | 5 |
國際企業與貿易系 | 商管群 | 英>國>數 | 5 |
應用外語系 | 外語群英文類 | 英>國>數 | 3 |
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| 家政群幼保類 | 國>英>數 | 5 |
電腦與通訊系 | 電子電機群電子類 | 數>英>國 | 5 |
資訊工程系 | 電子電機群電子類 | 英>數>國 | 5 |
資訊管理系 | 商管群 | 英>數>國 | 5 |
動畫與遊戲設計系 | 設計群 | 國>英>數 | 5 |
生活與產品設計系 | 設計群 | 國>英>數 | 5 |
流行設計系 |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| 英>國>數 | 5 |
流行設計系 | 藝術群 | 英>國>數 | 3 |
視覺傳達設計系 | 設計群 | 國>英>數 | 5 |
室內設計系 | 設計群 | 國>英>數 | 5 |
表演藝術系 | 藝術群 | 國>英>數 | 5 |
合計 | 86 |
|
四、報名
- 本招生免收報名費。
- 報名分為以下各流程:
高級職業學校上網登錄所推薦之考生基本資料:
101年3月5日(星期一)9:00至101年3月6日(星期二)17:00止。
考生網路報名時間:
101年3月7日(星期三)9:00起至101年3月9日(星期五)17:00止。
報名資料繳寄期限:
101年3月9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為憑)。
需於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及郵寄報名表件至招生委員會。 - 請獲得各校推薦資格之學生於101年3月7日至3月9日網路報名期間先至招生委員會網頁(http://star.jctv.ntut.edu.tw/)點選「網路報名」,完成網路報名,列印相關報名表件,交由原就讀之高級職業學校審核後,將各項報名應繳交資料於報名期限(101年3月9日)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「10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」(地址:10608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3樓)完成報名手續(以郵戳為憑)。
-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、考生應繳交資料、注意事項請詳見招生簡章說明。
五、甄選方式
所有考生依7項比序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:
- 第1比序:在校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
- 第2比序:在校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
- 第3~5比序:包括國文、英文及數學之群名次百分比,惟此三科目之比序順位由各校系自訂
- 第6比序:「競賽、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」之總合成績
- 第7比序:「學校幹部、志工、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」之總合成績
六、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及注意事項
-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期間:101年3月23日(星期五)10:00~至101年3月26日(星期一)17:00止。
- 每位考生須依其就讀科組學程所歸屬之高職15群科或不分群,選填各科技校院之該群及不分群至多20個志願(例如:高職製圖科係歸屬「機械群」,因此製圖科的考生可選填「機械群」及「不分群」至多20個志願)。
- 考生於系統所選填登記之志願,在未確定送出前皆可修改。一旦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登記,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,請考生特別審慎考慮後再行送出資料。
七、分發方式及錄取規定
- 分發方式:依照考生各項成績比序排名及各高級職業學校推薦順序,進行二輪分發錄取作業。
- 第一輪分發: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名額以1名為限。各科技校院若不同系組錄取同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時,將依該高級職業學校推薦優先順序決定錄取何者。
- 第二輪分發:第一輪分發結束後若有缺額之校系再進行第二輪分發。第二輪分發時各科技校院對單一高級職業學校考生至多再錄取2名,分發比照第一輪分發規定,亦即先錄取1名後,再錄取1名。
- 錄取名單訂於101年3月30日(星期五)10:00在招生委員會網頁公告,並同時以掛號寄發分發結果通知單;各高職學校可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錄取名單存參。
- 錄取生若未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,則不得再報名參加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、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、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、各區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聯合招生、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。
八、簡章下載:【點選這裡下載101技職繁星招生簡章】
※報名諮詢電話:07-6158000轉1904或
02 - 27725333轉208、210、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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